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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鄱阳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的通知
时间:2013-11-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高检院、省、市院有关要求和工作需要,经院党组同意,设立“鄱阳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承担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批捕、起诉、诉讼监督和预防帮教等业务指导和具体案件办理职责。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王红梅(公诉科科长)

  副主任:彭  涛(侦监科副科长)

  游均英(预防科副科长)

  程茂根(监所科副科长)

  工作人员:陈亮清辛、陈艳屏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