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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办法
时间:2013-11-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改进检察机关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推进为民务实、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机关建设,根据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改进调查研究

  1、紧扣检察机关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检务保障的热点难点问题确立调研主题。

  2、深入乡(镇)、村、企业等基层调查研究,对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全面、细致的调查研究,听取当事人诉求,多与基层干部群众接触交流。

  3、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法制宣传,以实际行动和良好的检风取信于民。

  二、改进执法作风

  4、严禁违反规定办案,做到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

  5、严禁在办案中耍特权、逞威风。

  6、进一步健全完善岗位责任制、检务公开制。

  7、不准开特权车、霸道车,严禁违反规定使用警灯、警笛、超速行驶、闯红灯等现象发生。

  三、改进机关作风

  8、强化主动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做到热情接待群众,及时处理来信来访问题,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9、提高工作效率,需审阅签批的文件要尽快处理完毕,签批意见必须具体、可操作,并及时督导检查落实情况。

  10、进一步严肃在岗值班纪律,落实大厅值班制度。

  11、上班时间不得做影响工作的事情,严禁上网玩游戏、炒股、看电视、串岗聊天等。

  12、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和请假制度。

  四、严肃廉洁从检

  1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承诺制度,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严禁以权谋私、以案谋私。

  14、严格组织纪律,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八小时内禁酒、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等制度。

  15、做到一律不接受宴请,一律不到娱乐场所,一律不接受赠送的各类纪念品和土特产,一律不超标准住宿。

  五、厉行勤俭节约

  16、严格控制和压缩办公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原则。

  17、规范接待标准,接待中央、省市领导来鄱,严格执行中央、省市的有关规定,接待工作方案、材料印刷一律从简。接待做到务实节俭,热情周到,突出地方特色,杜绝铺张浪费。

  18、今年办公办案经费压缩30%,各项经费支出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统一管理。全院的各项收入、案款,必须按规定及时上缴国库,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截留、坐支和挪用,不得设置小金库。

  19、定期公布“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干警监督。

  20、院党组班子带头发扬艰苦奋斗作风,从严要求,简化接待,提倡自助餐并注意节俭。

  六、精简会议活动

  21、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精简各类会议,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

  22、缩短会议时间,精简会议议程,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23、严禁以会议名义组织参观游览、发放纪念品。

  七、加强车辆管理

  24、车辆实行统一管理和分配包干使用的原则。

  25、部门车辆离开本县的,须经分管院领导同意,离开本市的须经检察长同意。

  26、严禁公车私用,所有警车及其他公务车辆在节假日、公休日一律停放地单位大院内,不得使用。节假日、公休日因公使用车辆的,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办公室备案。

  八、严控事务活动

  27、除党委、政府、上级检察机关统一安排的活动外,未经批准不得参加各类剪彩、奠基、庆典等活动,不得参加企业、事业单位举办的庆祝会、纪念会、联谊会、研讨会等活动。

  28、规范外出考察。严禁通过中介机构联系或出具出访邀请函。严格控制出国(境)考察,所有出国(境)考察都要按规定从严审批,并按照批准的内容、路线、日程执行出国(境)任务。

  九、加强监督检查

  29、由院政工科、监察室、办公室、机关党委组成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的监督与检查。

  30、把贯彻执行本办法作为年终部门和干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十、实行责任追究

  31、对顶风违纪或者违反本办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处理。严肃追究和处理。每月将贯彻执行情况通报一次。

  32、对查出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责任事故或严重影响的,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鄱阳县人民检察院

  201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