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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有没有拿到放映报酬?”“家里都还好吗?”
“拿到了,儿子、女儿过年都回来了,感谢检察官对我的帮助,现在还来看望我,真是太感谢了。”
董老负责全公社的电影放映工作,并负责收取董家生产队和附近几个大队的放映费。每年,董老向董家生产队收取放映费时,董家生产队都以暂时没有钱为由,让董老个人先垫付,等生产队有钱了再补交。哪知,董老这一垫就垫了20多年。董家村委会向董老出具了欠条,但一直没钱支付。2023年5月,董老向鄱阳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该院受理后,办案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查阅了40余年前档案材料及会计凭证、调取相关证据,想方设法联系到早已举家搬迁的证人朱某、高某,终于查清了案件全部事实,该院向县法院发出了《支持起诉意见书》。积极联系乡政府、法律援助中心,组织董家村委会与董老面对面协商调解。2023年5月11日,董家村委会与董老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并由县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回访中,董老告诉承办检察官,已收到部分支付款,后续报酬,董家村委会承诺会按时分期支付。
鄱阳县检察院积极践行“枫桥经验”,积极推进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并注重案件跟踪问效,促成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有效恢复基层社会关系,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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