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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鄱阳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打击犯罪与生态修复相结合,在办案中积极引导涉案人员修复生态环境。
近日,鄱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在饶河渔政码头开展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共计投放鱼苗数十万尾。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以“养护水生生物,建设美丽中国”为主题,是对非法捕捞水产品造成生态损害的替代修复,用直接补偿的方式弥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达到了惩罚、教育和修复一起、教育一片、警醒一片的目的。
参与活动的居民纷纷表示,今后将遵守法律法规,一起保护生态环境和野生鱼类资源,检察人员还向居民提供联系方式,鼓励大家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在生产活动中及时提供相关违法犯罪线索。
下一步,鄱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时刻将生态保护职责扛在肩上、落到实处,从打击违法犯罪到生态环境资源修复,从宣传教育到织密生态环境保护网,严格贯彻执行“十年禁捕”的要求,加强与各部门联动配合,加大对环境资源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大力开展普法宣传,以司法力量助力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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