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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袭蓝色警服,灼灼其华。星火在手,责任在肩,她在“检察蓝”的照耀下学会了执着与奉献。她叫曹豪妮,是鄱阳县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大队长。
2020年,曹豪妮同志进入鄱阳县人民检察院,先后在政治部、法警大队工作,不管是在哪个工作岗位上,她都能以极大的热情和钻劲,忠实履行岗位职责,恪尽职守,奋发进取,曾先后获得“五星党政工作者”、“党员先锋模范岗”等称号。
螺丝钉是她对自己的评价,也是她的工作作风。她虽然没有冲锋在打击犯罪的最前线,也没有仗剑于三尺公诉席,但她依然秉承誓言做最忠诚的检察人,朴实无华、甘于平凡是她在每一个岗位上留下的烙印。
曹豪妮在大学时期就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作为一名党员干警,她始终牢记身份,始终把“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追求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她不分昼夜执行指居任务,她挑灯夜战完善文稿,她坚守疫情防控前沿阵地,她走街串巷进行普法宣传,她奋战脱贫攻坚第一线,她挥动小红旗劝导文明交通,对待群众热情、热心,以赤子之心在平凡的岗位上铸就不凡。
习近平总书记说:伟大出自平凡,平凡造就伟大。只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不懈的奋斗精神,脚踏实地把每件平凡的事做好,一切平凡的人都可以获得不平凡的人生,一切平凡的工作都可以创造不平凡的成就。
她总是说自己无比的幸运,赶上了检察事业现代化的浪潮,赶上了鄱阳检察事业蓬勃发展的时机,既已启程,便向更高的山顶走去。
2024年初,曹豪妮受命担任法警大队负责人。初次走上队伍的“排头”,她迅速转变角色,努力做好工作上的“班长”、生活上的“家长”。如何带好队伍“人心”、转变工作“重心”、服务检察“中心”,成为摆在面前的重要课题。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她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梳理找准各阶段司法警察的职能定位,既当好安全保障主角,又当好辅助办案配角,不断提高警务保障的精准性、实效性。她以身作则,带领着法警队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检察事业保驾护航。
在日常工作中,她注重队伍建设,及时、全面地收集、整理全队的工作情况、相关资料,定期组织法警进行业务培训和体能训练,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她带领全体法警参加上级院组织的警务技能培训并出色结业。
在执勤时,她深知职责重大,丝毫不敢懈怠。2024年上半年,便在刑检办案区执勤63次。从人员的进出到办案区内的每一个角落,都在她的严密监控之下,哪怕是再细微的异常声响,都能引起她的警觉。在这看似平静的执勤过程中,她用自己的认真和坚守,为案件的办理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当好法警不是件易事,当好女法警更难。身为一名忠诚的执法者,每当接到配合上级执行任务的命令,便义无反顾地投身其中。完成任务的时间并不短暂,孩子生病,打来电话,声音中充满了对母亲怀抱的渴望,而她只能在电话这头简短地安慰几句,便又投身于紧张的工作中。当任务终于结束,回到家中看到孩子的那一刻,心中充满了愧疚。然而,下一次任务来临,她依旧会选择坚守岗位,将对家庭和孩子的牵挂深埋心底。
征途漫漫,惟有奋斗。在警旗下宣誓的那一刻,她便以举起那象征公平正义的一盏星火为傲。“我将不惧荆棘坎坷,不畏艰苦挫折,为检察事业无悔奋斗,举火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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