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一
张某松等人侵犯著作权案
江西博某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某公司)等四家公司分别对其工程造价、土建计量等工程管理软件享有著作权。2018年至2023年10月,张某松、蒲某学等4人未经上述权利人许可,制作、销售涉案软件的实体锁、网络锁等各类产品。期间,张某松招聘孙某志等7人、蒲某学招聘张某从事销售、发货、售后、收款等工作。经鉴定,使用上述实体锁、网络锁等均可避开或破坏权利人为软件设置的技术措施。经查,张某松等人非法经营数额10万余元至3067万余元不等,违法所得4万余元至400万元不等。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高新区检察院)先后对张某松等12人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决,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张某松等12人有期徒刑七年至六个月不等,判决张某松等3人赔偿博某公司等四家权利企业的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490万元。部分被告人上诉,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高新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引导侦查机关依法委托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对涉案侵权产品的技术原理进行鉴定,同步委托审计机构对各犯罪嫌疑人销售金额进行审计,借助专业技术力量办案,全面查清犯罪事实。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听取知识产权检察技术调查官等多方意见;全链条打击犯罪,依法对侵权行为链上下游提起公诉;会同公安机关追赃挽损400余万元;落实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支持帮助四家权利人企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未经权利人许可,制作、销售各类软件加密锁、模块伴侣等规避技术措施的工具,使不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普通人能较易实施规避技术措施,进而侵犯著作权专有权利,社会危害性大,严重侵害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应依法以侵犯著作权罪予以打击。检察机关在办理该类案件中,应当聚焦技术事实类证据的实质审查,并针对侵犯著作权犯罪产业化、链条化特征,坚持全链条惩治。同时,强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依法保障开展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力营造良好创新生态和营商环境。
案例二
张某等人侵犯商业秘密案
甲公司主营光学仪器、测绘仪器等外贸销售,在经营过程中整理积累了大量客户信息,通过加密储存、分级使用等方式保护上述信息。被告人张某、方某某系甲公司前员工。张某在任职期间,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使用他人账号密码等手段,复制了甲公司分散、加密储存的2.7万余条客户信息。2022年底至2023年初,张某、方某某先后从甲公司离职,共同出资成立乙公司经营相同业务。2023年5月,张某、方某某共谋将从甲公司获取的客户信息用于乙公司发展业务。经审计,乙公司于2023年5月至2025年4月期间,利用上述客户信息成功交易128单业务,销售收入325万余元,造成甲公司损失84万余元。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检察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对张某、方某某提起公诉。2026年2月13日,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张某、方某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张某、方某某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信州区人民检察院依职权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围绕订单数据、损失金额认定等方面固定关键证据。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全面细致比对公开渠道客户信息与涉案客户信息的区别,并邀请专业人员共同参与案件研判,准确界定涉案客户信息具有非公知性和价值性,且已采取保密措施,系经营信息类商业秘密并明确损失数额。同时,开展补充侦查工作,进一步夯实侵权行为与损失之间因果关系的证据链条。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积极延伸履职,促成双方达成谅解,帮助被害单位挽回损失50万元;制发检察建议,协助企业优化管理。
经营信息是企业维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对于具有商业价值的经营信息要采取保密措施予以保护,切实维护好自身竞争优势。企业员工应注意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使用企业商业秘密,否则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商业秘密犯罪案件专业性强,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要通过借助专业力量等方式准确界定商业秘密保护范围;要充分履行检察职能,通过自行侦查完善指控犯罪的证据链条,加强追赃挽损,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助力企业堵漏建制。
案例三
杨某明等人假冒注册商标、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2021年3月至2024年,杨某明等人注册公司、租赁厂房、购买设备后生产汽车前挡风玻璃,在未获得相关汽车品牌等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从网上下载相关品牌的商标标识,通过丝网印刷工艺将上述商标标识印在玻璃上,冒充正品销售至全国各地,非法经营数额600余万元。熊某平等人作为下游销售商,明知是假冒商标的汽车前挡风玻璃,仍进货并加价销售。万载县人民检察院对杨某明、熊某平等9人提起公诉。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杨某明等4人、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熊某平等5人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八个月不等,部分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判决已生效。
案件办理过程中,万载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涉案商标权利人均在外省、销售网络遍布全国的情况,引导侦查机关重点围绕生产环节,通过勘查厂房、固定电子证据等方式,构建完整证据链。
汽车前挡风玻璃关系行车安全,假冒品牌产品损害品牌信誉。检察机关在办理此类涉民生、跨区域知识产权案件时,应从严惩处危害群众安全和切身利益的犯罪行为,坚持全链条打击。
|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鄱阳镇人民北路 邮编:333100 电话:0793-684765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