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闲置、荒芜的三十余亩耕地种上芝麻了,几个月后就能有收成,村民收入也能增加,真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近日,大山村村委会支部书记向前来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的鄱阳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介绍了该处耕地保护的整改进展情况。
今年四月,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公益诉讼江西行”专项活动方案》,鄱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对接县人大代表,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提出的多条耕地保护建议并进行梳理,其中一条引起了公益诉讼检察官的注意:有些优良农田长期无人打理,导致撂荒闲置,实在是可惜,应当采取措施解决土地撂荒问题。
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主动联系人大代表,对线索认真分析研判,随后深入全县30个乡镇实地走访调查,发现部分乡镇存在人大代表反映的情况。其中大山村一处三十余亩耕地属村集体所有,多年未有人承包,导致该处耕地长期无人耕种,现场杂草丛生,宝贵的耕地资源未被合理利用。
为切实解决耕地撂荒问题,有效保障耕地资源合理利用。县检察院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行政职能部门、属地乡镇政府召开磋商座谈会,共商共建耕地撂荒问题解决方案,经一致商讨,由村集体通过土地流转,把30余亩撂荒耕地承包给种粮大户,给予适当补贴对撂荒土地进行修整,种植芝麻等相应农作物。
检察建议提出后,属地乡镇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工作,种粮大户与村集体签署土地承包流转合同,并对耕地进行修整、播种。目前,30余亩撂荒耕地已全部种植农作物芝麻。
鄱阳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积极尝试“人大+检察”的监督模式,截至目前,该院已将数条人大代表建议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下一步将继续积极履职,从制度层面建立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