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检察院坚持把常态化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持续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地落实。为进一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鄱阳县检察院2024年第一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予以公布。
2024年第一季度鄱阳县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共计33件。其中,院领导15件,占比45.45%,其他部门18件,占比54.55%。鄱阳县检察院实现每月填报无“零报告”情况。
下一步,鄱阳县检察院将继续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抓好责任落实,引导全院检察人员树牢“逢问必录”工作理念,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行为,保障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