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民营企业内部工作人员胡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鄱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该民营企业系本县田畈街镇工业园区的重点民营企业,主要经营金刚石刀头、锯片、绳锯等相关机械设备,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及发展前景。胡某利用其系公司某地区销售主管的身份便利,陆续以收取客户资金不入账、虚构客户交易需求等方式侵吞公司财产数额巨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打击整治民营企业内部贪腐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精神,依法惩治损害企业合法权利的犯罪,该院领导高度重视、亲自调度,抽调办案骨干组成办案小组,会同公安局有关领导、办案民警到田畈街产业园与园区领导、涉案企业负责人座谈、调研,实地了解企业运营及案发原因,围绕案件事实引导公安规范取证。同时,建议涉案企业调整运营办法与管理方式,为防范企业经营管理风险、预防及杜绝此类行为发生、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出合理建议。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下一步,该院将加大打击民营企业内部工作人员贪腐犯罪行为的力度,继续延伸治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乱象问题,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