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蹊跷借款金额引出假官司
时间:2025-03-24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字号: | |

“假官司终于查清,我们的执行款也算有盼头了。”近日,江苏省仪征市检察院检察官跟踪回访一起案件时,当事人蒋某说道。

这笔执行款还要从2019年说起。那时,蒋某经常到朋友姚某经营的饭店吃饭,了解到姚某一直在做借贷生意,即由姚某前妻李某做担保人,以生意需要为由从亲戚朋友处借钱,给付月息2分,然后以3.5分的利率转借给常来吃饭的客户,从中赚取差价。

“这钱来得快!”手头有余钱的蒋某十分惊喜,立即与姚某搞起了合作。起初他还比较谨慎,每次出借不超过20万元。但当他每月能固定拿到上万元的利息后,便心花怒放地加大了资金投入。

2021年4月,蒋某发现姚某未按时归还一笔50万元的借款,几次电话催讨,姚某从“再等等”到直接摊牌“没钱了”。经合计,蒋某共借给姚某200万元。

2022年3月,心急如焚的蒋某一纸诉状将姚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姚某和李某在10日内归还蒋某200万元。到期二人未归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2023年5月,法院拍卖李某名下商品房得款93万余元,扣划姚某、李某老宅房屋拆迁款292万元,共计385万余元。

眼看借款就要收回,蒋某满心欢喜,不料却被法院告知执行款只能拿到30万元。经向法院咨询,蒋某得知,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姚某、李某与22名债权人就偿还债务达成了22份调解协议,债权人均申请了执行,取得了和蒋某一起参与执行款分配的资格。

“为啥在我起诉后不久多出这么多债权人,而且像是商量过的?”2024年4月,觉得蹊跷的蒋某来到仪征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检察官调取案件卷宗后发现,22名债权人中,有10人的借条和诉状格式基本一致,且均放弃索要利息。其中1人的借款金额为183390元,不符合该案中借款一般为整数的常理。

带着这些问题,检察官顺着案件的时间脉络,询问了每一位涉案当事人,调取了相关56人名下共计1100余个银行账户的资金流水,并向原审法官详细了解案件审理情况。真相终于水落石出。

原来,自2019年开始,姚某、李某共同从事民间借贷活动,却在两年后资金链断裂,债务总额达1300万余元,多次被诉至法院。其中,蒋某的债权200万元已获法院判决支持。2022年6月,姚某、李某老宅房屋拆迁,预计拆迁款有300万元。二人想通过这笔钱做生意翻身,于是找到10名亲戚朋友,假造10件债务向法院起诉,参与分配拆迁款。22件借贷纠纷中的其余12人则和蒋某一样,是真实债权人。

2024年6月,仪征市检察院就查明的10件虚假诉讼依法向仪征市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审理后对其中6件裁定再审并撤销调解书,并对6名虚假诉讼参与人罚款共计5.5万元;其余4件则在执行阶段予以纠正。蒋某的案件正常进入执行程序。

经仪征市检察院提起公诉,10起虚假诉讼的始作俑者姚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于2024年12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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