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上午,鄱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县法院提起公诉的7起危险驾驶案,县法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并集中公开开庭审理,法庭当庭确认了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核实了认罪认罚情况,采纳了检察官的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极大的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审判质效,跑出了简案快审的新速度。
为提高办案质效,鄱阳县人民检察院出台《轻罪案件办理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并与县法院、县公安局等单位联合制定《关于轻罪案件快速办理实施办法》,在坚持法定证明标准,全面审查,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通过采取统一受案审查、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集中起诉、集中审判,同时简化办案程序、文书制作等办案模式,缩短了办案时间,提高了诉讼效率,做到了提速不降质,确保了案件的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鄱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完善轻罪案件办理机制,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推动轻刑案件“速裁”常态化,以简案快办模式为正义提速,以办案“加速度”减少群众的涉诉时长,提高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