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加大禁毒宣传力度,鄱阳县检察院联合鄱阳县法院,在鄱阳县实验中学开展刑事审判巡回法庭进校园活动,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的庭审现场搬进学校,为全校师生送上一堂生动的禁毒法治教育课。
庭审现场,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全面举证,并就行为定性、法律适用、量刑情节、社会危害和警示意义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被告人对公诉人所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在最后的陈述环节,被告人悔悟说到:"我不该容留他们吸食依托咪酯电子烟,我真的很后悔……"最终,法庭采纳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并当庭判决。
庭审后,检察官及法官结合此次公开庭审案例,通过互动问答的方式为现场师生讲解禁毒知识,同时向师生重点普及当前新型毒品依托咪酯的特征及危害性,引导青少年学生学会辨认毒品、自觉拒绝毒品、远离毒品,帮助同学们牢固树立"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意识,筑牢自觉抵制毒品防线。
此次庭审进校园活动,通过真实的案例以案释法,让师生真实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公正,增强了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抵制毒品意识,充分发挥了刑事审判的宣传、警示和教育功能。
下一步,鄱阳县检察院将持续强化检察担当,始终保持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毒品犯罪案件,同时多方位、常态化开展普法活动,切实护航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为筑牢禁毒防线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