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检察官,帮我拿回了执行款,解了我家的燃眉之急”。近日,鄱阳镇低保户王金平将一面锦旗送到鄱阳县检察院,表达了对鄱阳县检察院工作人员为其监督法院追回其执行款的感激之情。
基本案情
2018年9月18日,王金平向鄱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与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要求李某某履行法院判决。2020年6月4日,王金平以法院怠于执行向鄱阳县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请求监督法院强制执行未执行到位的16101元执行款。
王金平为单亲母亲,多年来独自抚养一子一女,女儿已参加工作,儿子尚在上学之中。其无稳定工作,只能以低保维持生活,该笔执行款对其而言不是一笔小数目,她也急需这笔钱解决家里的困难。
鄱阳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及时与法院执行法官联系。经调查发现,鄱阳县法院已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但账户金额不足以履行剩下的执行款。鄱阳县检察院便联合法院与被执行人家属进行了沟通,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利害关系,被执行人家属最终同意帮助被执行人履行,王金平最终拿到了这笔多年未执行到位的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