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鄱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召开务虚会全面总结2023年检察工作,研究2024年检察工作思路,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下,感恩奋进、实干争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检察工作现代化上探路先行,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上引领示范。鄱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顾志波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各内设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上,各部门负责人详细汇报本部门2023年工作情况,认真总结取得的工作成效,深入剖析目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展望2024年工作的新发展。分管领导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对分管部门的工作进行总结点评,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建设性、启发性的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2023年,鄱阳检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更新司法理念,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检察工作向上向好,取得新进步、新成绩、新贡献。
会议强调,要加强法律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持续转变司法理念,聚焦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责定位,积极推进检察理念现代化、监督体系现代化、监督能力现代化,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善于总结提炼,强化精品案例意识。要以精品案例、理论文章培育作为发力点和突破口,以“求极致”的精神提升办案质效,促进调研成果转化。要坚持常态化学习研究制度,把学习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作为日常功课,学研结合开展主题研讨交流,推动案例意识入脑入心。要坚持融合履职,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人员协作,成立案例培育专班,进行台账式管理,全过程跟进和指导案例培育,凝聚检察合力。要全面从严治检,锻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履职办案和队伍建设全过程。严格落实“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严守“红线”、坚守“底线”,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为推动鄱阳检察工作现代化夯实发展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