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检察院驻柘港乡云湾村乡村振兴工作队同志上户走访,了解到该村重点监测户虞某的妻子程某因患脑溢血、中风偏瘫,卧床不起,现已完全丧失语言及行动能力。这使原本小康的之家迅速陷入巨额经济负债,且为了照顾、护理程某,虞某和儿子无法外出务工,全家人背负着沉重的经济包袱,承受着巨大的精神痛苦。
急群众之所急。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依据国家相关政策,驻村工作队同志迅速行动,决定为程某办理残疾证并申请失能人员长期护理补助,以缓解这一家人的经济压力。由于程某身体不能自理,行动不便,外出非常困难。驻村干部先期前往县残联和县医保局了解相关政策和具体办理流程,并积极协调县人民医院为程某进行伤残鉴定。
经过精心准备和协调到位,12月28日,虞某和家人带着妻子程某在驻村干部的全程帮助陪同下,办理了肢体一级残疾证和失能人员护理补助手续。“太感谢工作队的同志们了!多亏了你们,我们才能这么快就办好这些手续。”虞某激动地说。此后,程某每月将获得两项政策补贴保障,可很大程度上解决其医药及护理费用负担。
解群众之所难。2023年7月份,柘港乡云湾村李某在该县芦田工业园区一零部件工厂工作时,因身体不适提前下班回员工宿舍休息,后被工友发现昏迷在宿舍,经送医抢救后无效死亡。医院诊断死亡原因为急性脑梗塞。县人社局认定不属于工伤。家属多次到该厂及县乡党委政府反映赔偿诉求。驻村干部与乡党委领导多次到芦田工业园区管委会,反映家属的实际困难和今后生活面临的问题,积极争取协调。最终,该工厂向死者家属给予22万元补偿款,并已签订了息诉罢访协议。一方面,安抚了家属的精神损失和解决了其生活困难;另一方面,也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保障了非公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
办实事,办好事。解民忧,暖人心。鄱阳县检察院乡村振兴工作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用实际行动诠释“为民办实事、帮群众排忧解难”的初心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