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今年举办“壮丽75年·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系列新闻发布会。
6月24日,省人民检察院以“严惩毒品犯罪 守护健康人生”为主题,举办新闻发布会。
省级人民监督员、农工党江西省委宣传部部长熊兰萍,省级人民监督员、江西农业大学校友工作服务中心副主任王建胜出席。
省人民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部主任、二级高级检察官董芳兴发布全省检察机关工作质效和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九江市彭泽县人民检察院马当检察室主任、二级检察官黄夏菲讲述办案故事。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江西总站、法治日报、民主与法制社、检察日报、《法治时代》杂志、江西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江西广播电台、新法治报、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江南都市报等应邀参加。
2023年以来,江西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和最高检的部署要求,全力以赴投入禁毒人民战争,强化检察担当,积极主动作为,依法惩治毒品犯罪活动,扎实推进毒品犯罪的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取得成效。
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2023年1月至2024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依法批捕毒品犯罪案件2544件3412人,逮捕人数占全部刑事案件的10.2%,同比上升4.2个百分点;起诉毒品犯罪案件2189件2878人,起诉人数占全部刑事案件的4.3%,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毒品案件逮捕人数与起诉人数均同比上升,主要原因在于2023年10月1日依托咪酯被列管后,传统毒品案件比例大幅减少,涉依托咪酯案件数量明显上升。2023年10月至2024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起诉涉依托咪酯案件1015件1417人,分别占毒品犯罪案件的64.5%、67.1%。
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全省检察机关强化“一案双查”,同步开展涉毒品洗钱犯罪线索摸排和证据审查。通过大力打击涉毒品洗钱犯罪,摧毁毒品犯罪的经济基础,遏制毒品犯罪的发展蔓延。2023年1月至2024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涉毒品洗钱犯罪案件38件41人,案件数占洗钱案件的51.4%,同比上升7.6个百分点。
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一是加强侦查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全面收集和固定证据,对毒品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265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06件216人,立案后起诉94件113人;监督撤案15件20人,纠正漏捕39人,其中纠正后起诉24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36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81人,其中14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对侦查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57件,已纠正153件。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黄某海涉嫌贩卖、运输毒品案时发现,黄某海通过网络账户收到毒资后,先将其转移至名下银行账户,再分批转至另一网络账户,有洗钱犯罪重大嫌疑,立即引导侦查机关以洗钱罪对其立案侦查,最终以贩卖、运输毒品罪、洗钱罪对黄某海依法提起公诉。
二是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对判决确有错误的案件依法提出抗诉。全省检察机关就毒品犯罪案件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21件,人民法院已审结9件,其中采纳抗诉意见改判8件、发回重审1件。对涉毒品案件审判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1件,已纠正61件。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刘某平、刘某青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二审抗诉案,检察机关以被告人刘某平犯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刘某平有期徒刑九年。检察机关以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定性及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提出抗诉,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后,人民法院最终裁定,刘某平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加强防范青少年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问题
今年6月为第14个全民禁毒宣传月,2024年禁毒宣传活动主题为“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依法能动履职,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凝聚各方合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麻精药品滥用。麻精药品具有药品和毒品的双重属性,使用得当就是“药”,可以治病救人;非医疗目的滥用就是“毒”,不仅会危害人体健康、形成瘾癖,更会影响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从案件办理数量上看
2023年1月至2024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批捕涉麻精药品犯罪案件1695件2187人,其中涉及未成年人案件328件672人;起诉1460件1899人,其中涉及未成年人267件346人。批捕涉及“笑气”等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案件22件37人,其中涉及未成年人案件1件1人;起诉47件52人,其中涉及未成年人案件4件4人。
从未成年人涉麻精药品等违法犯罪的原因来看
一是特定的心理特征使其易受毒品侵害。不少吸毒未成年人是抱着“抽着玩”“尝尝鲜”“吸一口不要紧”的心态,为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从而走上吸食的道路。部分未成年人不慎交了“毒友”后,为了“合群”,不计后果,参与吸毒。一些未成年人盲目追求刺激和快感而吸毒。还有的未成年人缺乏对毒品的基本认识,听信吸毒可以解除疲劳、提神等谎言,尝试吸毒。绝大部分吸毒的未成年人认为在娱乐中偶尔“玩一下”不会上瘾,结果“一发不可收拾”;二是家庭疏于管教。有的学生辍学后,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沾染毒品,一些未成年人由于父母离异、家庭缺乏温暖等原因引发精神苦闷、情绪低落,试图通过吸毒麻醉自己,逃避现实;三是一些社会场所疏于管理。染毒的未成年人经常外出夜不归宿,有的宾馆照样给未成年人单独开房住宿,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及时通知未成年人父母、学校或公安机关,客观上给未成年人染毒提供了空间条件。还有出租屋、娱乐场所、网吧等同样存在类似的问题。
从滥用成瘾性物质的种类来看
主要集中于依托咪酯、右美沙芬、“笑气”等。依托咪酯具有镇静催眠活性,医学上用于静脉全麻诱导或麻醉辅助。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依托咪酯的麻醉效果,将其作为毒品替代品,把依托咪酯添加在香烟的烟丝中,或者添加在电子烟油中进行销售,利用其麻痹后产生的兴奋感诱骗青少年吸食,致使吸食成瘾。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右美沙芬,一般指氢溴酸右美沙芬,是一种中枢性镇咳药物,常用于治疗各种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一些青少年为追求刺激把该药当作“新型迷幻药”而滥用。2024年7月1日起,右美沙芬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笑气”,学名一氧化二氮,无色有甜味气体,是一种具有较强成瘾性和致害性的危险化学品,主要作为手术麻醉剂、奶油发泡剂、汽车助燃剂等使用。但近年来,不少青少年被误导,以为“笑气”不会成瘾,甚至有人靠吸食“笑气”排解苦闷或寻求刺激。长期吸食“笑气”,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损害,危害丝毫不亚于毒品。
赣州龙南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李某贩卖毒品案过程中,针对李某大肆贩卖含有依托咪酯“上头电子烟”的犯罪行为,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办案情况,向广大群众宣传“上头电子烟”所含的依托咪酯属精神类管制药品和滥用危害,还邀请了龙南中学的100名学生参加观摩相关案件庭审活动,并在庭审中现场讲解“上头电子烟”的危害,提醒广大青少年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九江市彭泽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多名涉案未成年人滥用右美沙芬后,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堵塞该成瘾性药物监管漏洞。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珠山区首例贩卖“笑气”案件——江某、潘某雪、胡某林非法经营案过程中,检察干警深入辖区内休闲娱乐场所发放宣传海报,广泛宣传“笑气”滥用的危害,并结合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开展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辨识、抵制“笑气”的意识和能力。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一是积极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2023年省检察院与省邮政管理局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与省委政法委、省邮政管理局等16部门共同印发《全省平安寄递专项行动方案》。全省平安寄递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单位出动行政执法检查4103次,检查市场主体1773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635项,查处整改违法违规问题403个,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81件。办理违规收寄毒品类案件4起,查缴毒品703克。
二是抓紧抓实禁毒宣传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始终把防范青少年滥用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宣传教育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在国际禁毒日、检察开放日集中推送禁毒宣传教育信息。针对青少年特殊群体毒品犯罪,利用开展检察“法治副校长”工作,在中小学、社区开展禁毒宣传。202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深入社区、校园等场所开展禁毒宣传活动457次,向43100余名群众和34700余名学生宣讲禁毒知识,发放59900余份宣传册,筑牢禁毒安全防线。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预防和惩治毒品犯罪作为检察机关“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新时代检察机关禁毒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进一步融入禁毒工作大局,全面提升毒品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