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检察长致辞
 欢迎您登录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人民检察院网站!检察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一代代检察人的辛勤和汗水,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的有效监督,更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关心和支持。以网站为纽带,搭起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心连心的桥梁。我们诚挚的希望您通过访问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推动检察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本院公告 更多>>
·【控申检察为民办实事...
·关于公布违规吃喝、违...
·鄱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
·鄱阳县人民检察院2024...
·鄱阳县人民检察院2024...
·鄱阳县人民检察院招聘...
·鄱阳县人民检察院2024...
·鄱阳县人民检察院2024...
检务公开 更多>>
检察职能 办案纪律
公开承诺 举报指南
权利告知 申诉指南
检察长信箱 在线咨询
中国检察听证网
12309中国检察网
法律法规库
党风廉政建设
代表委员联络
友情链接
当前位置:首页>>案件聚焦
一站式调解,矛盾双方敞开心扉
时间:2025-07-28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字号: | |

“几十年的邻里乡亲,我不想再计较了,这事就此作罢。”近日,在四川省三台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下称“综治中心”)的调解室内,一场特殊的调解会正在举行。当事人夏某与陈某在检察官和人民调解员的见证下,最终握手言和,解开了彼此的“心结”。

2024年10月的一天,陈某邀请邻居夏某聚餐饮酒。其间,两人因琐事发生言语争执并上升为肢体冲突。经鉴定,夏某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今年3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以陈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至三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三台县检察院检察官审查发现,夏某伤情的产生原因,缺乏关键物证及伤情成因鉴定意见等证据印证。为查清案件事实,检察官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现场查看等方式开展深入调查,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经自行侦查和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检察机关认为陈某构成故意伤害罪缺乏必要的证据证明,遂依法对陈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让该案在法律程序上告一段落,但两位老人的矛盾却未真正消弭。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三台县检察院依托综治中心“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邀请双方坐在一起敞开心扉交流。

调解当天,三台县检察院邀综治中心“三师三员”,即律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人民调解员、行业调解员、“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退役军人、老劳模)调解员协同参与调解。调解期间,调解人员各展其长,耐心倾听夏某的委屈和实际困难,详细阐明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避免其因误解法律而持续积怨。同时向陈某说明其虽未被起诉,但对事件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经过一番释法说理,缠绕在夏某心中的“法结”解开了,邻居间的“心结”也解开了。

据悉,三台县检察院自2024年12月入驻综治中心以来,出台《窗口工作人员常驻制度》《检察服务工作制度》《“一站式”服务制度》等6项机制,深度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截至今年6月,该院已依托综治中心化解涉刑事案件矛盾纠纷9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0件,助力农民工讨薪10余万元。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鄱阳镇人民北路

 邮编:333100   电话:0793-684765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