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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3-09-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鄱阳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鄱阳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部门主要职责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鄱阳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部门主要职能

  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本院检察干警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鄱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三)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制定本院检察工作计划,落实检察工作任务。

  (四)负责对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

  (五)对移送审查逮捕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或者批准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移送起诉或者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六)依照法律规定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七)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八)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九)受理向本院提出的控告、申诉和举报。

  (十)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进行研究,按程序向立法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

  (十一)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本院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

  (十二)负责本院检务督察工作。

  (十三)负责本院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四)其他应由鄱阳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鄱阳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144人,其中在职人员6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36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7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

编制单位:鄱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决算数


1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1,547.1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3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4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5

1,547.15

五、事业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6


六、经营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7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8


八、其他收入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1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2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3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4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5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6



16


十六、金融支出

47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8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9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1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2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3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4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5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6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7


本年收入合计

27

1,547.15

本年支出合计

58

1,547.15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28


结余分配

59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年末结转和结余

60



30



61


总计

31

1,547.15

总计

62

1,547.15

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度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

编制单位:鄱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1,547.15

1,547.15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547.15

1,547.15






20404

检察

1,543.66

1,543.66






2040401

行政运行

1,238.03

1,238.03






2040409

两房建设

21.10

21.10






2040410

检察监督

180.02

180.02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104.51

104.51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3.49

3.49






20499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3.49

3.49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

编制单位:鄱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1,547.15

1,300.53

246.62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547.15

1,300.53

246.62




20404

检察

1,543.66

1,300.53

243.13




2040401

行政运行

1,238.03

1,238.03





2040409

两房建设

21.10


21.10




2040410

检察监督

180.01

26.40

153.61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104.52

36.10

68.42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3.49


3.49




20499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3.49


3.49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

编制单位:鄱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行次

金额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1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1,547.1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4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


三、国防支出

35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1,547.15

1,547.15




5


五、教育支出

37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本年收入合计

27

1,547.15

本年支出合计

59

1,547.15

1,547.15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6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6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63





总计

32

1,547.15

总计

64

1,547.15

1,547.15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

编制单位:鄱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1,547.15

1,300.53

246.62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547.15

1,300.53

246.62

20404

检察

1,543.66

1,300.53

243.13

2040401

行政运行

1,238.03

1,238.03


2040409

两房建设

21.10


21.10

2040410

检察监督

180.01

26.40

153.61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104.52

36.10

68.42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3.49


3.49

20499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3.49


3.49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

编制单位:鄱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900.15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33.19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101

基本工资

284.96

30201

办公费

11.09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102

津贴补贴

228.41

30202

印刷费

6.00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30103

奖金

76.88

30203

咨询费

1.00

30703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30106

伙食补助费


30204

手续费


30704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30107

绩效工资


30205

水费

0.80

310

资本性支出

2.14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7.66

30206

电费

22.01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30207

邮电费

2.1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2.14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7.76

30208

取暖费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款


30209

物业管理费

5.00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0211

差旅费

7.00

31006

大型修缮


30113

住房公积金

62.02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0114

医疗费


30213

维修(护)费

5.00

31008

物资储备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52.46

30214

租赁费


31009

土地补偿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5.05

30215

会议费


31010

安置补助


30301

离休费


30216

培训费

2.00

3101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0302

退休费


30217

公务接待费

1.78

31012

拆迁补偿


30303

退职(役)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0304

抚恤金

52.52

30224

被装购置费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305

生活补贴

1.18

30225

专用燃料费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0306

救济费


30226

劳务费

93.29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30307

医疗费补助

9.00

30227

委托业务费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08

助学金


30228

工会经费

64.20

312

对企业补助


30309

奖励金

2.02

30229

福利费


31201

资本金注入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7.60

31203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45.96

31204

费用补贴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33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1205

利息补贴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8.36

312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399

其他支出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39909

经常性赠与








39910

资本性赠与








39999

其他支出


人员经费合计

965.20

公用经费合计

335.3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

编制单位:鄱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说明:当此表数据为零时,即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

编制单位:鄱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说明:当此表数据为空时,即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

编制单位:鄱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栏次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决算数

行次


1

2

3

一、“三公”经费支出

1

128.00

128.00

29.38

1.因公出国(境)费

2

0.00

0.00

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

117.00

117.00

27.60

1)公务用车购置费

4

72.00

72.00

0.0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

45.00

45.00

27.60

3.公务接待费

6

11.00

11.00

1.78

1)国内接待费

7

1.78

其中:外事接待费

8

0.00

2)国(境)外接待费

9

0.00

二、相关统计数

10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11

0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12

0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13

0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14

13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15

102

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16

0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17

412

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

18

0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19

0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20

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年初预算数指年初“三公”经费部门预算数(省级单位含上年结转数);全年预算数指按规定程序调整调剂后的全年“三公”经费部门预算数;决算数反映当年预算安排的实际支出数(省级单位含上年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数)。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公开10

编制单位:鄱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

单位

栏次

决算数

一、车辆数合计(台、辆)

1

13

1.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2


2.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3


3.机要通信用车

4


4.应急保障用车

5


5.执法执勤用车

6

13

6.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7


7.离退休干部用车

8


8.其他用车

9


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

10


注:本表反映截止20221231日,部门占用的国有资产情况。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1547.1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决算数相同;本年收入合计1547.15万元,较2021年减少718.12万元,下降31.7%,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通过节支促进财政收支平衡,终止部分项目。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547.1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1547.1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547.15万元,较2021年减少718.12万元,下降31.7%,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通过节支促进财政收支平衡,终止部分项目;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无变化,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300.53万元,占84.1%;项目支出246.62万元,占15.9%;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65.27万元,决算数为1547.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3%。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65.27万元,决算数为1547.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3%,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通过节支促进财政收支平衡,终止部分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0.5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900.15万元,较2021年减少302.02万元,下降25.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类工资福利开支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33.19万元,较2021年减少71.88万元,下降17.7%,主要原因是:落实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压减一般性支出要求。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5.05万元,较2021年增加0.33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人员类开支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2.14万元,较2021年增加2.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采购复印纸。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28万元,决算数为29.3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23%,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2.13万元,增长7.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无变化,决算数较2021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计划,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计划,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1万元,决算数为1.7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6.2%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4.94万元,下降73.5%,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减少同时历行节约,减少接待费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减少同时历行节约,减少接待费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02批,累计接待41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根据公函开展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72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自筹购置资金受限故未购置公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45万元,决算数为27.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1.3%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7.07万元,增长34.4%,主要原因是:案件办理数多,办案人员出差用车次数多,过路费上涨;油价多次上涨,车辆燃料费也上涨;保有车辆大部分年限较久,车辆维修费也有所上涨,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3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案件办理数多,办案人员出差用车次数多,过路费上涨;油价多次上涨,车辆燃料费也上涨;保有车辆大部分年限较久,车辆维修费也有所上涨。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5.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74万元,下降17.2%,主要原因是:落实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压减一般性支出要求。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8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12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部门其他车辆0辆。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3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46.62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司法救助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8.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目标:通过履行检察职责,落实司法救助工作,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提高司法公信力。
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额度测算按标准编制,资金到位率100%。资金拨付手续完整,符合预算和国库管理有关规定;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严重违规情况,也不存在截留、挤占等情况。
项目绩效评价为优。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47.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保障我院全体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满足常规办案和装备需求,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合理开支,厉行节约,为检察办公办案业务的开展和履行检察职能提供了充足的经费保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100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绩效自评总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下方附件。

鄱阳县人民检察院绩效自评总报告

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鄱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参与综合治理,维护安定有序、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深入贯彻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平安常德、法治常德建设,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为了规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采用合理评价方法,量化指标评价标准,对2022年度项目资金进行综合评价分析。

(二)在保证公正公开的评价原则基础上,采用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绩效进行综合评价。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成本等方面设置评价标准,做到内容完整、权重合理、数据真实、结果客观。

(三)在进行绩效评价工作中,根据所设立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资金的预算、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测算,得出绩效指标,分析绩效目标实现效果。

综合评价结论

我院能够做到按照年初设定的目标完成本年度工作,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把有限的经费用到检察业务工作最需要的地方,较好的完成年初绩效目标。根据项目要求,对各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可行性分析和项目评估,做好事前编制、事中监测、事后分析全流程项目监控,不断细化支出用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采用零基预算编制。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

(二)项目过程情况;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为100%,项目预算资金按照计划执行。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三)项目产出情况;项目计划产出数量与实际产出数量一致。产出质量达标,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一致。产出实际成本低于计划成本。

(四)项目效益情况;项目实施效益显著,预算执行总体有效,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高。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其中部分指标偏离绩效目标,原因是:(1)基本支出经费保障水平偏低,综合近几年我院批复预算看,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经费、保正常运转进行。从决算情况看,人员经费比重比较大;(2)预算编制仍需进一步精确细化,随着财务工作日益细化,各项资金需要完全按照所下指标用途分类来使用,我院目前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预算的细化工作,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前瞻性预估。

改进措施:针对预算批复,多与市财政相关部门沟通汇报预算工作;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在预算的编制阶段,多花时间、下功夫,将每项支出的预算做好做细。在预算的执行阶段,严格控制每项支出,并定期将预算使用情况向院党组汇报,针对突发性支出做好准备工作。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名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单位自评得分90分;

项目名称:司法救助,单位自评得分95分;

项目名称:技术侦察大楼维修改造,单位自评得分90

2023227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司法救助

主管部门

鄱阳县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上饶市鄱阳县人民检察院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00

100

68.4169

10

68.42

5

其中:财政拨款

100

100

68.4169

-

68.42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偏差原因及整改措施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

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作用,形成响应及时、工作有力的司法救助体系,把群众的救助诉求解决在基层,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执行率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

数量

司法救助人数

>=40人

86人

20

20


司法救助案件数

>=35件

86件

20

20


质量

司法救助案件办结率

=100%

100%

10

10


时效

案件办理及时性

2月/件

100

10

10


成本

人均救助金额

<=20000元

15000元

10

10


司法救助总金额

<=1000000元

697858.4元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对优化法治环境、维护司法公信力的影响程度

程度要明显

90

5

5

继续增强对优化法治环境、维护司法公信力的影响

生态效益







可持续影响







满意度

满意度

司法救助对象满意度

>=95%

95%

5

5



总分

100

95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主管部门

鄱阳县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上饶市鄱阳县人民检察院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338

336.16

149.764

10

44.55

0

其中:财政拨款

338

336.16

149.764

-

44.55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偏差原因及整改措施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保障日常运作

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办案业务经费和装备购置,但因市统管改革和疫情等原因,2022年办案业务支出有所减少,部分装备款暂未支付。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执行率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

数量

办结案件数

>=480件

1720件

10

10


受理案件数

>=500件

1800件

10

10


经费保障

<=350万元

149.76万元

10

10


质量

案件办结率

>=95%

95.5%

5

5


质量落实率(%)

>=95%

95%

3

3


时效

侦查监督案件办案期限内结案率

=100%

100%

5

5


及时

1

100

5

5


审查起诉案件办案期限内结案率

=100%

100%

5

5


成本

成本控制

0

100

1

1


资金使用率

=100%

100%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经济效益

促进

100

3

3


聚焦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加大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惩治力度,保障经济健康发展

100

5

3


社会效益

社会效益

维稳

100

5

3


社会涉诉信访案件处置率

=100%

100%

5

3


生态效益

生态效益

绿色

100

3

3


聚焦服务防治污染攻坚战

加大公益诉讼结案率,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生态创建,助推绿色崛起

100

5

3


可持续影响

可持续效益

可持续

100

5

3


满意度

满意度

社会公众对检察院工作(工作方式、工作态度、廉政建设)的满意度

>=95%

95%

5

5


群众满意度(%)

>=95%

95%

5

5



总分

100

90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公开司法救助、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部门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支出科目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两房建设(项):反映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鄱阳县人民检察院部门评价报告

司法救助

一、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

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辅助性救济措施。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贫困户、军人军属、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采取了更加有力的措施,提升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水平。

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履行检察职责,落实司法救助工作,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提高司法公信力。

阶段性目标: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作用,形成响应及时、工作有力的司法救助体系,把群众的救助诉求解决在基层,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切实推进我院司法救助工作全面发展,促进检察院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进一步提高,我院精心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开展对鄱阳县检察院2022年司法救助专项经费的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一是秉持客观、科学、可行的绩效评价原则,进一步提升部门绩效评价的客 观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是选用合理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与效益三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价方法以比较法为主,即与历史水平、年初预定目标等进行比较,努力提高评价工作科学性。

二是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一级指标权重统一设置为: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35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5分。(1)项目产出指标。根据项目特点,将项目产出二级指标设定为产出数量指标、产出质量指标、产出时效指标和产出成本指标4类,总分值为40分,每个二级指标下面分设多个三级指标。(2)项目效益指标。根据项目特点,将项目效益二级指标设定为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4类,总分值为35分,每个二级指标下面分设多个三级指标。(3)项目满意度指标。根据项目特点,将项目满意度二级指标设定为检察院干警满意度,总分值15分。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一是明确评价工作岗位职责。联合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对该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制定自评工作方案,明确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管理、时间安排、工作原则、评价依据、评价方法标准以及工作步骤等事项,有效规范自评工作程序。

三是收集、查阅、核实有关资料。实地看会计账簿,核实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分析项目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形成评价结论,评价结论较为客观。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额度测算按标准编制,资金到位率100%。资金拨付手续完整,符合预算和国库管理有关规定;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严重违规情况,也不存在截留、挤占等情况。

项目绩效评价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项目决策情况

本项目为每年都安排的项目,司法救助项目2022年市财政局共计下达资金98.86万元,我院此项目金额支出68.42万元,完成率为69.21%,其余部分业务科室正在办理中,待手续完毕后支出。

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实施始终贯彻执行严格审批制度,确保工作规范有序,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财务资料完整,核实项目审批手续,报账发票必须经主管检察长、办公室主任及经办人签字方可入账,按照工作进展使用经费,不得挤占挪用资金;强化监督,项目的正常实施监督检查是保障,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项目产出情况

该项目充分保障了我院司法救助工作需求。2022年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86,帮助人次86次受帮扶对象满意度较高。

项目效益情况

政法委、法院等机关的密切配合,鄱阳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把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检察机关服务脱贫攻坚、参与社会治理、落实“六稳”“六保”的民生工程重点抓,不断探索司法救助的主动能动性,做到“应救即救、应救尽救”,真正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有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精细化不足,难以按照要求对项目支出的指标用途、经济分类做到一一对应。需增加绩效培训课程。随着预算绩效工作的深入开展,对财务人员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更好的履职工作,建议市财政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多开设相关业务的培训课程,不断提升各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有关建议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鄱阳县人民检察院部门评价报告

(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是为提高基层政法机关的经费保障水平,改善办案条件,维持高速运转,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用于补助基层政法机关的专项资金。根据2022年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投入要求,资金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进行分配使用,主要用于办案费用支出、办案办公设施设备采购、培训、差旅等方面。

(二)项目绩效目标

充分利用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忠实履职,开拓创新,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大局稳定。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切实推进我院司法救助工作全面发展,促进检察院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进一步提高,我院精心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开展对鄱阳县检察院2022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一是秉持客观、科学、可行的绩效评价原则,进一步提升部门绩效评价的客 观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是选用合理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与效益三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价方法以比较法为主,即与历史水平、年初预定目标等进行比较,努力提高评价工作科学性。

二是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1)项目产出指标。根据项目特点,将项目产出二级指标设定为产出数量指标、产出质量指标、产出时效指标和产出成本指标4类,总分值为59分,每个二级指标下面分设多个三级指标。(2)项目效益指标。根据项目特点,将项目效益二级指标设定为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4类,总分值为31分,每个二级指标下面分设多个三级指标。(3)项目满意度指标。根据项目特点,将项目满意度二级指标设定为社会公众及群众满意度,总分值10分。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一是明确评价工作岗位职责。联合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对该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制定自评工作方案,明确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管理、时间安排、工作原则、评价依据、评价方法标准以及工作步骤等事项,有效规范自评工作程序。

三是收集、查阅、核实有关资料。实地看会计账簿,核实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分析项目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形成评价结论,评价结论较为客观。

三、绩效评价综合情况及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2022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0分,依据优(100-90)、良(89-80)、中(79-60)、差(59-0)四个评分等级,本项目评价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2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办结案件数1720件,完成受理案件数1800件,完成经费保障149.76万元。

2)质量指标。完成案件办结率95.5%,完成质量落实率95%。

3)时效指标。准时结案率100%,采购及时性100%。

4)成本指标。完成支出控制。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加大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惩治力度,保障经济健康发展。

2)社会效益。稳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公正的感受,稳步提升了人民群众普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

3)生态效益。加大公益诉讼结案率,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生态创建,助推绿色崛起。

4)可持续影响。对基层检察机关办案经费保障力度持续加强,对基层检察机关业务装备经费保障力度持续加强。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95%,办案人员满意度大于95%。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2022年市财政局共计下达资金336.16万元,我院此项目金额支出149.76万元,完成率为44.55%,我院严格按照指标范围进行业务相关支出且专款专用。

(二)过程情况分析

我院已开展2022年开展预算绩效监控工作,严格按资金使用范围开支,严格执行财政部最高检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因市统管改革和疫情等原因,2022年办案业务支出有所减少,部分装备款暂未支付。。

(三)产出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已基本完成。完成办结案件数1720件,完成受理案件数1800件,完成经费保障149.76万元。质量指标已基本完成。完成案件办结率95.5%,完成质量落实率95%。时效指标已基本完成。准时结案率100%,采购及时性100%。成本指标已基本完成。完成支出控制。

(四)效益情况分析

本年在上级检察院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坚强领导和有力监督下,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经费开支,使部门经费保障水平稳步提升。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及检察人员的满意度。

(五)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院业务工作正常开展,尽职做好控告申诉、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刑事案件等的监督审判工作。严厉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黑恶势力犯罪,重点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贯彻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及时、准确办理各类案件。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一体化系统操作不熟悉,因一体化系统处在不断完善和更新功能中,部分功能操作起来比较不熟悉。提高预算执行率,进一步完善预算项目支出的科学性和精细化,依托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完善加强绩效评价监控。

六、有关建议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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