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鄱阳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姚弋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七中全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服务大局、法律监督、反腐倡廉、队伍建设、落实改革不放松,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各项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一、服务大局不放松,护航绿色富裕美丽新鄱阳
始终以服务大局为中心,自觉增强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检察工作放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坚持在服务中履职,在履职中服务,着力提高服务大局能力。
(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坚决遏制经济领域犯罪活动,促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共批捕制假售假、传销诈骗、强迫交易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6人,起诉15人。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与县公安、环保、国土等十家单位,会签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着力促进依法行政。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检察干警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营造全民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将精准扶贫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选派优秀干警到扶贫挂点村担任第一书记,对挂点帮扶的村委会在资金、项目、信息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完善基础设施,改善村民居住环境,送给贫困户30万余元慰问金及物资,给予村委会帮扶资金10余万元。本院派驻第一书记获2017年度扶贫工作贡献奖,扶贫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肯定。
(二)加强生态检察保护
提出“守护‘一湖清水’,营造良好生态”的生态检察工作目标,努力为鄱阳经济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成立生态检察室,选聘60名生态检察联络员,形成一室多点的生态检察工作格局。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坚持依法“快捕、快诉”,审查逮捕破坏生态领域类案件3件10人,提起破坏生态领域类公诉案件13件36人。
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修复被破坏的生态资源。在对破坏环境资源的企业、个人依法进行刑事追究之外,积极推动补植复耕复绿、生态公益补偿等恢复性生态救济方式的运用,实现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2017年5月,在我院的监督下,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的杨某等人,购买了3000余公斤鱼苗,投放进了鄱阳湖水域,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生态文明的有机统一。本院的生态检察工作得到来鄱视察的全国人大代表肯定。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开展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专项整治,依法打击危害校园安全犯罪,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全方位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组织法治校园巡讲5场次,为促进平安校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结合执法办案深入开展社会风险排查研判,适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社会治安、防范违法犯罪的检察建议9件,帮助健全机制、堵塞漏洞。
拓宽和畅通检察环节诉求渠道。健全第三方介入和律师参与化解代理信访案件机制,通过该机制化解矛盾纠纷4件。通过“检察民生热线”、“检察长接待日”、“远程视频接访”等工作,用心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主动介入调查安全事故、社会敏感和群体性事件,提供法律意见,疏导群众情绪,促进社会稳定。
二、法律监督不放松,维护稳定公平法治环境
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着力提高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高度重视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引领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年受理各类批捕案件342件480人,同比分别上升6.5%和5%,批捕317人,不批准逮捕16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57件885人,同比分别上升19.5%和9.9%,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446件680人,不起诉73件110人,附条件不起诉8件13人。如本院办理的梅某、王某、高某、何某等十二人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涉案人员众多,社会影响范围广,危害结果恶劣。我院从重、从快、从严对该案提起了公诉,并追诉了5名犯罪嫌疑人,最大程度的保障了社会秩序和谐安定,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强化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依法纠正执法不公问题
提前介入侦查3次,办理立案监督案件4件,追捕漏犯10人,提出抗诉4件6人,纠正漏诉15件22人、漏罪5件8人,改变定性6件 8人,向侦查、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检察建议7件。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17件,提出检察建议10件,对行政违法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件,涉及生态检察2件。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发出检察建议3件,其中涉及生态环境领域1件,国土出让金2件,为国家追回土地出让金115万元。
(三)依法保障人权,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树立疑罪从无司法理念。对59名犯罪嫌疑人因证据不足和不构成犯罪不予批捕,对100名犯罪情节轻微和证据存疑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起诉,最大限度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刑罚执行监督,深入相关部门和全县25个乡镇司法所开展专项检查,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全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47名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建议有关机关变更了强制措施。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努力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接待律师 112次。
(四)规范执法行为,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始终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不断提升检察人员严格、规范、文明司法水平。认真落实内部执法监督办法,全面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坚持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从受案到结案全部在网上流转,实现了执法规范的“软约束”变成网络运行的“硬要求”。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为社会各界监督检察工作搭建平台。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840条,法律文书38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6条,推动检务公开由职能职责公开向以执法办案信息公开为主的转变。
三、反腐倡廉不放松,营造风清气正好环境
作为非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机构划转、人员转隶之前坚决把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职责扛在肩上。
一年来,共受理群众举报、控告来信来访117件,立案查处贪污、贿赂职务犯罪8件21人,渎职侵权犯罪4件9人,涉及科级干部8人,共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关注民生,深入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活动,抓系统、系统抓、抓关键。2016年11月开始,对我县农业水稻种植保险领域的犯罪线索开展调查,查办了游城乡、响水滩乡、枧田街乡等8乡镇公职人员贪污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增强预防针对性和时效性,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真正实现了严惩职务犯罪和深化预防工作的双赢。深入辖区30个乡镇、街道办开展了“送法下乡村,预防微腐败”的专题教育活动,举办专题讲座21讲,听众人数3500余人。与鄱阳县邮政分公司合作开展了一系列的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工作,打造预防职务犯罪新模式。开展行贿档案查询1985人次,为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提前上好“保险锁”。
四、队伍建设不放松,提升干警综合素能
过去的一年,我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一)扎实强化思想政治建设
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内容丰富多彩、与时俱进的“党员活动日”,进一步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感染力。召开专题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增强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着力提升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
(二)大力推进司法能力建设
以打造优秀公诉人为龙头的过硬检察队伍为目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岗位练兵、检察论坛、庭审观摩活动,提高干警实战能力,培养优秀检察人才。推行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完善业务骨干与青年干警结对帮教机制,促进青年干警快速成长。今年,我院2名青年干警分别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反贪优秀侦查员、反渎优秀侦查员,1人荣获上饶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届刑事申诉检察业务竞赛第二名,3人在全市侦监业务竞赛中获奖。
(三)着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把廉洁从检的各项规定细化量化,责任到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细化“一岗双责”要求,突出对班子成员、关键办案环节的监督。坚持重要事项、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加大检务督察力度,确保干警不踩纪律红线、守牢法律底线。一年来,我院实现了干警零违纪、零违法、零安全事故的“三零”目标。
五、落实改革不放松,司法办案有了新发展
坚定信心,牢固树立改革大局观,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改革部署,切实担负起改革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一)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
2017年3月遴选出我院首批32名员额检察官,全部配备在一线办案。建立并落实员额制检察官办案绩效考核机制,实现员额检察官办案制度化、常态化,达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目标,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到位。
(二)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强化对侦查活动的引导和监督,提前介入重大敏感案件,从源头提高案件质量,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召开全县刑事检察工作座谈会,加强公检法三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提升案件质量。
(三)服从大局,积极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配合工作
做好职务犯罪侦防人员转隶工作,共有16名干警转隶至县纪委,完成了相应线索清理、案款上缴、固定资产等移交手续。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一年来,全院检察干警凝心聚力,忠诚履责,较好的完成了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及全县人民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仍有一定差距,法律监督的方法和力度还需进一步创新和加强;二是执法办案规范化和纪律作风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三是适应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队伍综合素质离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四是专业性人才缺乏、检察信息化水平不高等困难依然存在,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认真对待,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针,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围绕打造鄱阳检察工作“升级版”目标,以业务建设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促进检察工作全面科学发展,为打造“绿色、富裕、美丽”新鄱阳,加快建设鄱阳湖东岸新兴中等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聚焦服务大局,在保障经济发展中彰显担当。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综合运用打击刑事犯罪、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增强服务县委重点工作的有效性。加强城乡居民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涉农惠民等领域的民生检察工作。加大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坚持打击犯罪和恢复生态两手抓两手硬,助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全面开展,加强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
二、聚焦主责主业,在强化监督中守护平安。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敢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着力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以实际行动体现法律监督成效。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等行为的监督,从源头上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以检务公开、检察开放日和对外发布案件信息等形式,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三、聚焦固本强基,在队伍建设中提升形象。以党建助推检察队伍建设,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以打造一支以优秀公诉人为龙头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为目标,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广泛开展业务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不断推进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更高标准接受纪律约束和各项监督,努力改进和提高检察工作。
四、聚焦改革创新,在深化改革中激发活力。严格按照上级院部署,继续做好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深入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各项制度,确保“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落到实处。着力完善与国家监察委反腐败工作衔接,探索建立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移送、证据转换、案件接收等工作机制,实现监察委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无缝衔接。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的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扎实工作,努力开创鄱阳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