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3月6日在鄱阳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姚弋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工作举措,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群众安居乐业
(一)坚持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及时有效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70件823人,同比分别上升37.2%和76.2%,经审查批准逮捕337件58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48件1268人,同比上升14.7%和42.8%,审查后提起公诉451件715人。突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等犯罪案件110件149人,对聚众斗殴、“黄赌毒”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提起公诉85件167人,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依法批准逮捕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扰乱交通秩序犯罪嫌疑人7人。
(二)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狠抓落实,在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牵头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检、法联席会议,就黑恶犯罪认定、证据标准、提前介入等方面达成共识。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涉黑涉恶移送审查逮捕案件11件49人,移送审查起诉10件60人,其中批准逮捕涉黑案件15人,提起公诉涉恶案件2件3人。我院受理的上饶市首例重大涉黑案件,经从严、从快审查后,依法对15名涉案人员做出批准逮捕决定,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多举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依法惩治针对儿童、在校学生实施的暴力犯罪,提起公诉21件36人;对涉嫌犯罪但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6人;加强帮教考察,创造改过自新的机会,依法对65名涉罪未成年人实施宽缓化处理。开展“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主题检察开放日、“送法进校园”等活动,进行法治巡讲8 场次,发放法治宣传册200余册,努力形成对未成年人教育挽救、权益维护和犯罪预防的社会化保护合力。
(四)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妥善化解涉检矛盾纠纷
坚持谦抑司法理念,对涉嫌犯罪但社会危险性不大、依法不需要逮捕的,决定不批准逮捕23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00人。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平台,建立“信、电、访、网、视”五位一体的控申接访模式,受理群众信访107件,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借助第三方力量化解矛盾,发挥律师在化解涉法涉诉信访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律师库,参加共同接访,化解涉检信访风险。
二、发挥法治保障作用,聚焦绿富美鄱阳建设
(一)高度重视防控重大风险
积极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一年来,起诉合同诈骗、虚开发票、非法经营等经济犯罪80人。审查起诉虚开金额高达1.87亿元的虚开发票案件,依法向法院起诉19名犯罪嫌疑人。受理审查逮捕电信诈骗类案件43件173人,受理审查起诉电信诈骗类案件32件180人。同时,把防范国家政治安全风险放在突出位置,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邪教组织犯罪,保持对“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严打态势,从快批准逮捕21人。
(二)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以“公益”为核心,把握“诉讼不是目的、维护公益才是目的”的原则,将工作重点放在诉前督促整改环节上,针对个案情况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及时解决问题、节约司法资源,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理念,县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充分肯定我院公益诉讼工作。2018年,共摸排线索60条,已办理公益诉讼立案审查28件,发诉前检察建议23份,行政机关完全履职22件,行政机关正在履职1件,向法院提出行政公益诉讼1件,法院已支持我院的全部诉讼请求。
(三)大力推动绿色生态的检察保护
开创生态检察品牌,组建生态检察部,专门办理生态类案件,一年来,审查起诉生态环境类案件13件29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审查立案破坏生态环境类案件14件,已立案11件,收取复植保证金6.3万元,复植面积97.48亩,对判决缓刑的被告人或被不起诉人责成签订护山令、护山承诺书4份。2018年10月31日我院商县人民法院同意,在案发地谢家滩镇余畈村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陈某涉嫌滥伐林木罪一案,当庭予以判决,旁听群众200余人,起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全体干警带着法治宣传任务入户访贫问苦,以预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为重点,及时将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及隐患,反馈到有关部门,协助整改和解决,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一年来累计走访农户700余次,向贫困户发放慰问金 13万余元,给予挂点帮扶村12万元帮扶款,协调解决各类诉求5个。加强“一村一品”建设,引入艾草种植产业200余亩,确保扶贫实效。2018年初,我院帮扶的明德村委会脱贫工作通过了国家第三方评估和省级检查验收,整村顺利脱贫。
三、全面强化法律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
(一)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
一年来,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20余件次,严格证据审查,完善非法证据的分析、甄别、排除机制,及时梳理反馈不当侦查行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9件次,侦查机关采纳率为100%。追捕4人,追诉3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件1人,监督撤案1件1人。加强审判监督,提出抗诉3件6人,其中1件已依法改判。在加强监督的同时,注重维护法院正确裁判的权威,主动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支持法院对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0件,积极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监督、支持依法执行的力度,加强民事执行案件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8件,推动执行规范化。注重行政检察监督,拓宽行政执法监督线索来源,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8份。全省首创在县河长制办公室设立检察联络室,搭建共同治理平台,开展水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发出护河令9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
加强驻所检察工作力度,持续推进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确保安全无事故。保障被羁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41份,办理的黎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检察,对全县60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的入矫情况进行动态检察,联合县司法局、饶州监狱,深入各乡镇召开社区服刑人员扫黑除恶警示教育大会,有效防止脱管、漏管和再犯罪的发生。
(四)强化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受理刑事申诉案件3件,妥善处理9起信访案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2件,支付国家赔偿金26.6万余元,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发放司法救助资金9万元。落实首办责任制和“两见面”制度,采取调解、释法说理等举措,提高一次性办结率,做好案件执行落实和善后息诉工作,把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发挥律师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四、稳步落实检察改革,聚力提升司法公信
(一)有序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
建立自动轮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机制,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设立未成年人、职务犯罪、公益诉讼、涉黑涉恶等案件办案组。在以权力清单明确检察官职责权限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和考评制度,建立健全检察官个人司法档案,明确司法责任认定及追究方式,强化检察权运行的监督与管理,办案质量和效率较之前有所提高。
(二)坚决贯彻监察体制改革
积极落实国家反腐败工作的宏观部署,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形势,提升办案能力、严格办案纪律。加强与县监察委的衔接工作,依法及时介入,引导调查,确保办案质量。一年来,我院提前介入县监察委调查案件4件,受理职务犯罪案件4件10人,经审查提起公诉4件10人,确保了职务犯罪案件的“快介入、快审查、快起诉”。
(三)积极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
2018年8月1日起我院试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并结合实际情况,推动捕诉一体机制系统化、规范化运作。加强办案组力量配备,强化教育培训,引导干警尽快更新固有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公诉、侦监部门互相委派业务骨干交流学习,解決实际操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保证了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的办案效果,体现了专业化、职业化,进一步落实了司法责任。
(四)持续深化检务公开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探索构建“互联网+检务”的阳光检察模式,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为平台,公布生效案件法律文书585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9件;以“鄱阳检察”微信公众号为平台,推送原创以案释法文章,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努力打造健康、透明、互信、互动的新型检察信息公开机制,以公开赢公信,让人民群众有了更多法治获得感。
五、固本强基内外兼修,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一)突出政治建设,铸就忠诚品格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以党建、意识形态工作为引领,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两学一做”活动,以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优秀党员讲体会、诵读红色家书等活动形式,引导全院党员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保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本色。积极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学习、大调研、大竞赛”活动,2018年10月,市委政法委政治督查组对我院开展“三大活动”情况进行政治督查,对该项工作给予了肯定。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造作风过硬队伍
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落实,把严明党的纪律与执行各项检察纪律紧密结合,确保检令畅通,对发现的问题坚决查处,绝不手软。强化检务督查,充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一年来对9人“红脸出汗”,起到很好的教育警醒作用。聚焦整治“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树立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良好导向,建立重大事项督查督办机制,对重大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督办、催办、协调、反馈,强化执行力建设。
(三)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突出问题导向,聚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规范问题,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从严治检的重大举措,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常抓不改、屡纠不止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进行排查,整治边改边犯,促使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建设在办案过程落地生根。狠抓办案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从程序和实体两方面,对案件办理过程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面监督,一年来,共发出流程监控预警通知书22份,评查案件650件,有效的促进了我院执法办案规范化和标准化。
(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实施人才兴检战略
以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以打造优秀公诉人、优秀公益诉讼人为龙头的检察队伍为目标,采取专题授课、检察理论年会、诉辩对抗赛、庭审观摩等多种形式挖掘好苗子、培养好人才。组织干警参加全国、省、市等专项学习培训30余人次,不断提升业务素能和专业水平。在坚持从严治检的同时,通过提高干警政治待遇、组织体检、生病探望、领导家访、鼓励继续教育等形式,为全院干警做实事,帮助干警解决困难,充分调动和激发干警爱岗敬业的热情,增强队伍凝聚力。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较好的完成了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也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鄱阳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大局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在法治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法律监督的能力、效果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还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业务骨干有待进一步培养;四是特色亮点工作不突出,检察职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我院将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部署,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打造“绿色、富裕、美丽”新鄱阳提供有力地司法保障。
一、围绕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在服务大局履职尽责上展现新作为。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政治当担,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把优化发展环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发挥驻工业园区工商联合分会检察联络室职能作用,创新服务举措,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实效。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深挖根治”、“破网打伞”上持续发力,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关键时期新胜利。
二、围绕全面履行监督职能,在公正规范司法上有新举措。树立监督是“主业”的观念,强化对侦查权、审判权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把好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等各个关口,敢于监督,善于纠错,规范司法。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作为司法办案重心,坚决打击危害经济秩序、生态环境、民生领域等各类刑事犯罪;探索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公共利益中的重要作用。
三、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强化法治建设上寻求新突破。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根本立场,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更实的“检察产品”。进一步聚焦民生检察,严惩涉农、脱贫攻坚、生态环境领域犯罪,营造、保护良好法治环境。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强化对农村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落实补植复绿等恢复性司法机制,做好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围绕从严治检新要求,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彰显新风貌。坚持严字当头,强化政治担当,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抓班子带队伍,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带头整改“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深度融入各项检察工作。扎实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探索完善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提升检察建议效果等工作机制,增强检察队伍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本领能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县政府和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鄱阳经济社会更好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