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23年3月2日在鄱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鄱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明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情况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是检察机关全面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迎接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扎实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共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2778件,荣获江西省检察机关质量建设综合考核全省最优、全市第一,检察业务综合质效全市第一,检察机关“比学赶超”全市第一,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和“平安江西建设先进集体”称号,入选全国优秀法律文书1份、全省优秀法律文书3份、省级以上典型案(事)例6件,被省检察院内部专刊采用经验材料12份,集体、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26件次。
一、强化政治引领,以绝对忠诚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我们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在筑牢政治忠诚上持续发力,提高检察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机关不折不扣落实。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党指引的方向前进。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围绕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全年向县委、县人大、县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请示报告13件次。
坚持用党的先进理论武装头脑。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24次,邀请各类党建专家来院授课,帮助干警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政治定力,提升政治能力。采取组织交流讨论、专题调研分析、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督促全院干警强化学习自觉,增强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并多次组织进行线上知识测试、线下理论闭卷考试,不断巩固深化学习成果。
坚持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制定“党组+检委会”工作引领机制,召开“党组+检委会”20次,推动政治和业务双向融合。通过“党建+扛旗争先”、“党建+同心共情工作法”、“党建+岗位练兵”、“党建+青年干警培养”、“党建+依法能动履职”等方面实践,形成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相互促进、融合发展的良好局面。努力将党建优势转化为业务发展动能,《支部建在办案一线 “守初心铸匠心,求极致办铁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业务深度融合优秀案例。
二、强化使命担当,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中心大局
我们始终坚持以“时不我待”的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履行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职责,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14人,提起公诉1006人。重拳出击借信访为名的严重违法犯罪,批准逮捕4人,提起公诉4人,有力震慑以信访为名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缠访闹访“专业户”。成立专业化办案团队,深入推进“断卡”和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犯罪,批准逮捕66人,提起公诉387人,该工作做法被省检察院选树为先进典型在全省推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稳定,成功办理洗钱类犯罪3件,《黄某某贪污、受贿、洗钱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自洗钱犯罪典型案例。
助力打造生态绿色鄱阳。实行“公益诉讼+生态检察”工作模式,一体推进惩治犯罪、保护公益、修复生态。依法惩治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提起公诉20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4件,督促当事人交纳生态修复赔偿金30余万元,补植复绿200余亩。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县河长办、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涉水领域联合监督12次,发出检察建议7份,其中办理最高检挂牌督办港口码头船舶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取得较好成效。
着力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强化诉源治理,以检察建议为触角参与社会治理,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3份。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办结各类案件987件1361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4.25%。依法对241人适用羁押必要性审查,诉前羁押率17.3%。大力开展法治宣讲,派出28名检察干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120余场,反诈视频《做局》《灵魂八问》分别荣获全省反诈作品二等奖和优秀普法作品奖。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呈送各类调研报告15份,将22名不起诉人员移送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三、心系民生福祉,以为人民司法理念践行初心使命
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努力办好事关群众“一枝一叶”的每一个案件,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障。紧盯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起诉“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犯罪嫌疑人300人,追赃挽损1200余万元。公益诉讼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其中办理的社区直饮水机卫生安全隐患公益诉讼案件,行政主管部门以落实检察建议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有力保障群众的健康权。聚焦国财重点领域,办理追回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公益诉讼案件12件,依法追回养老保险基金600余万元。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办理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件10件,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35万元。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督促清除盲道障碍4处、增设无障碍通道2处。
用心用情化解信访矛盾。坚持院领导每日接访制和首次信访院领导包案化解机制,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依法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54件次。以落实“案-访比”制度为突破口,引入第三方调解、建立赔偿保证金提存机制、开展司法救助等措施,促成当事人刑事和解21件。落实“案-访比”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陈某某刑事申诉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第六批参考性案例。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乡村干部等人中选任听证员34名,采取公开听证方式办理信访案件,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对因案致贫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开展司法救助,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70件。
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零容忍态度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4人,提起公诉24人。对未成年人犯罪落实宽严相济政策,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38人,不起诉51人,不起诉率82%。针对家庭监护缺位问题,制发《督促监护令》54份,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2份,对8名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撰写的《开展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提升未成年人保护质效》和《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司法制度不到位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分别入选江西省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和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例。立案办理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5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5份,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助推乡村振兴。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农村涉毒、涉赌等犯罪行为,批准逮捕18人,提起公诉25人。配合县纪委监委加大惩治粮食领域腐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起公诉2人。选派得力干警担任柘港乡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脱岗专门从事帮扶等工作。全力支持、推动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先后向两挂点村拨付资金18万元,从相关条线争取120余万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扶持。针对农村边缘户、重点关注户和农村家庭唯一劳动力的轻微刑事犯罪,不捕不诉20件26人,司法救助71人,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成效明显。
四、聚焦主责主业,以强有力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我们始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战略考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向“优”升级。会同鄱阳县公安局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出台《关于完善刑事案件质效工作机制》,依法纠正漏捕2人、漏诉38人,监督立案2件、撤案5件。加强介入侦查引导取证、自行补充侦查,实现监督关口前移,缩短办案时长,审查起诉平均办案时长由去年的52.6天缩短为33.7天。《余某诈骗案公诉意见书》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另外3篇公诉意见书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加强派驻检察监督,开展常规巡回检察,办理监外执行监督纠正违法案件30件,监督纠正脱管、漏管案件41件,收监执行2人,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民事检察向“强”奋进。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着力加强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办理民事检察案件43件,其中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17件,对民事审判活动、民事执行活动监督5件,民事支持起诉21件。
行政检察向“实”突破。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法律监督作用,办理行政裁判监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3件,提出检察建议3份。与县司法局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寻找行政争议化解突破口,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并成功化解7件。综合运用调查核实、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方式,搭建双方沟通桥梁,解开群众心结。
公益诉讼检察向“好”拓展。着眼于人民群众的关心事、烦心事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8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6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1份;民事公益诉讼7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积极运用“河(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督查、普法宣传方面深入合作,办理《督促整治圩堤违法建筑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
五、深化质量建设,以科学管理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我们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提高政治素质、提升业务能力、强化自我革命上持续发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上靠得住、纪律上把得严、工作上有担当的检察铁军。
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下,配备85后、90后班子成员各一名,新进班子成员第一学历全部为本科以上,平均年龄为33.5岁,此外新进检委会委员、新入额检察官全部为法学本科学历以上,平均年龄分别为35.3岁和29.3岁,领导班子和检察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全方位培养锻炼年轻干警,推行青年业务骨干列席检委会、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承担重要课题研究等机制。开展多方位、多角度岗位大练兵,以“诉辩”对抗提升庭审掌控能力,以法律文书评比提升释法说理能力。坚持“赛中学、学中促”,培养干警成为业务精英和办案能手,1名检察干警荣获全国检察“标兵型人才”称号,3名检察干警在全市优秀公诉人竞赛中获“公诉标兵”“公诉能手”称号。组织撰写的《检察听证制度研究》被省检察院审批立项。
狠抓文化数字建设。紧紧抓住“文化育人”、“以文化人”,通过党建文化、红色文化、法治文化、职业文化和廉政文化,全面加强和丰富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以“同心共情工作法”强化文化建设功效,树牢“与党同心、与民共情”的文化理念。深化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干警重温入党誓词和宪法宣誓,引导干警树立坚如磐石的法治信仰。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选树先进典型,讲好检察故事,着力打造特色品牌。深入推进“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工作,升级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依托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和数字检察模型,开展数据比对碰撞,提升类案监督质效诉源治理成效。
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坚持“严”的主基调,保持“零容忍”的政治警醒,常态化开展党章党纪学习,检察长带头上廉政党课,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让高悬的法纪利剑可感、可触。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周年“回头看”为契机,持续开展整治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活动,杜绝“四风”问题死灰复燃。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决做到“逢问必录”,全年检察干警共记录报告43件,同比上升53.26%。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评查各类案件239件。以深化家风建设为切入点,开展政治家访、家人廉政嘱托、廉政课堂活动,组织干警讲述家风故事,传承优良家风,以良好家风塑造良好作风。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全年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人士、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开放日活动100余人次,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长列席党组会7次,聘请20名“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办案。向县委、政府、人大、政协报送《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相对不起诉参考标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不起诉工作指引》,同时主动听取公安、法院、司法、律所的意见建议。持续深化检察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参与听证173件,公开听证化解率98.84%。定期向社会发布主要办案数据,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300条,公开法律文书251份。加强检律良性互动,为律师提供电子阅卷203人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各位代表,一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取得的这些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鄱阳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党和人民要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仍需走深走实,检察理念需持续更新;二是服务发展大局、参与社会治理的针对性、实效性不足;三是法律监督的力度、质效有待提升,向“大数据”借力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强;四是检察工作宣传的广度、深度和法治引领作用需进一步拓展。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开局关乎全局,起程决定后程。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在肩。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依法能动履职,以争创全国先进检察院为目标,以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为中心,为建设鄱阳湖东岸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一是政治为先,始终坚定新时代检察工作根本方向。深思深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从政治上看”,把坚持和加强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始终,一体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
二是大局为重,始终为社会经济发展依法能动履职。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鄱阳、法治鄱阳建设。能动服务保障双“一号工程”,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审慎办理涉企案件。着力服务保障鄱阳发展大局,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常态化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等工作,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
三是尽责为要,始终以更强检察自觉强化法律监督。持续更新司法理念,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精准监督”,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大力推进实施数字检察战略,以更优更实的检察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是素质为本,始终为检察发展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尤其重视青年干警培养,经常性开展岗位练兵,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夯实检察事业长远发展根基。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不断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立足新起点,奋进新征程。新的一年里,鄱阳县人民检察院将锚定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认真贯彻本次大会精神,勇于担当、奋力前行,努力为“争当领头雁、振兴大鄱阳”贡献更大检察力量,以法治之力服务保障鄱阳县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