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5月26日在鄱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姚弋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年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工作总要求,围绕“稳进、落实、提升”工作主基调,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1职能,把参与抗疫、抗洪斗争激发的精神力量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为鄱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倾力服务发展大局,展现更大检察作为
一是在脱贫攻坚、抗击疫情、抢险救灾中彰显检察担当。全体干警深入挂点村开展结对帮扶5000余人次,为贫困户送上慰问金及物品累计13万余元,向帮扶村委会提供扶贫资金13万元,采购扶贫产品近8万余元。协助引入发展艾草种植、猕猴桃种植、箱包制作等产业,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社,通过产业扶贫引入“活水”,帮扶贫困村均高质量脱贫;参与一线疫情联防联控、防汛值班500余人次,协助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人员管控、圩堤查险除险,派出工作队并拨付20.5万元帮助挂点村灾后重建,全院干警为疫情防控、灾区重建捐款5.6万余元;坚持疫情防控、防洪救灾与依法履职两手抓,提前介入4起涉疫案件,快捕快诉了发生在灾民集中安置点的吴某涉嫌强奸案。
二是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慎终如始、持续用力,开展案件办理攻坚行动,做到快捕快诉,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恶案件1件17人,向法院提起公诉7件75人,全面完成案件清零任务。坚持依法严惩与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有机结合、高质高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院办理的三庙前乡程某某等17人恶势力团伙涉嫌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案,全案认罪认罚,仅用一天时间就顺利完成了庭审,极大提高了诉讼效率,做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针对涉黑恶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机制、监管漏洞等问题,向重点部门、责任单位制发检察建议15份,均被相关部门采纳。
三是做实做细民营经济保护。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驻工业园区工商联分会检察联系点沟通服务作用,召开座谈会5次,走访20余次,发放检企“连心卡”400余份,妥善处理诉求23件,实现检企零距离对接,面对面服务。
二、保障改善民生福祉,推出更好为民措施
一是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受理各类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15件567人,批准逮捕326件44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19件1214人,提起公诉580件916人,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71人。着力营造更加安全的社会环境,受理审查逮捕电信诈骗及“两卡”类犯罪案件53件86人,批准逮捕49件82人,提起公诉32件49人。建立健全与县纪委监委相互衔接机制,受理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提起公诉2件2人,依法办理了余干县委原副书记、县长黄某某涉嫌受贿案。
二是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严格落实“四个最严”3要求,重点打击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药品犯罪,办理制售“毒鱼干”、“毒豆芽”等犯罪案件5件5人。在办理邓某某制作豆芽过程中添加非法添加剂案时,除依法向法院提出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一并提出了判处邓某某支付所生产销售的有毒有害豆芽制品价款10倍赔偿金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获法院支持,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有效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该案在江西卫视晚间800栏目进行了专题报道。针对疫情期间本县部分超市存在出售过期食品的安全隐患,运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监督抽检十余次,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是持续增进人民群众幸福感。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把“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落在实处、做出实效。全年共收到群众来信74件,均做到了7日内程序性答复,告知信访群众“收到了、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用心用情对“因案致贫”的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共向7名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5万余元。我院与温州市检察院共同对一被害人家属发放了10万元司法救助金,同时针对被救助人的实际困难,协调当地政府将其列入低保户,积极为被救助人联系安排工作,使其有一定的稳定收入,变“输血”为“造血”。
三、凝聚创新发展活力,培植更多检察特色
一是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5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5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件,向法院提起诉讼7件,法院支持了全部诉讼请求。通过办案,督促行政机关治理水域面积2万余亩、平整河滩面积2.8万平方米、清理河道内乱堆砂石2万余方、清理河道建筑垃圾50余吨、清理河道内违法建筑1栋、整顿违法砂场3个,让鄱阳的天更蓝、水更清、城更美。我院公益诉讼工作在全省公益诉讼工作会上作典型发言,办理的蜈蚣山水库非法围堰影响行洪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在全省推广。
二是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大胆适用、多措并举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在派出所、看守所、本院案管大厅等地循环播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片,向每名犯罪嫌疑人发放宣传手册,提升政策知晓度;充分发挥值班律师作用,认真听取相关意见,为值班律师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注重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效,依法对3名认罪认罚后提出上诉的被告人提出抗诉,获市检察院支持。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577件868人,认罪认罚适用率84.68%,确定刑提出率89.3%,量刑建议采纳率97.72%,提高诉讼效率,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用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从严从快批捕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案件15件16人,提起公诉18件19人,同时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批准逮捕13件20人。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持续开展法治副校长向乡村学校延伸工作,实现县内中心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通过法治讲座、在线课堂、微信咨询、法治微视频等方式,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积极引入社会帮教力量,通过设立“志愿者帮教基地”,邀请身残志坚志愿者与涉罪未成年人面对面沟通和交流,分享励志故事,引导涉罪未成年人重返社会正途。
四、全面强化法律监督,提供更优检察产品
一是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监督侦查机关撤案5件,追诉2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件,对侦查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份。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依法提出抗诉5件。检察长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8次,加强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共同维护公平正义。
二是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驻所检察工作,通过查看视频监控、微信工作群、工作通报等形式检查监督监管场所防疫和安全监管措施落实情况,维护好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和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对社区矫正监管中存在的不规范现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4份,有效防范脱管、漏管现象;扎实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8件18人,对14人变更强制措施;对14名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促进侦查机关依法规范办案。
三是强化民行检察监督。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3件,发送检察建议15件。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在服务脱贫攻坚、维护保障弱势群体权益方面的职能作用,建立‘护弱’机制,设立维权热线,为弱势群众申请监督开辟‘绿色通道’,更加精准有效地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全年共办理涉弱势群体支持起诉5、执行监督案件5件,为弱势群体追回款项十余万元。我院办理的王某某因民间借贷纠纷申请执行监督案件,王某某独自抚养子女,系低保户,家庭困难。我院受理该案后,主动与县法院协调沟通,发挥司法机关合力,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被执行人最终主动交付执行款,王某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
五、主动加强自身建设,打造更强检察队伍
一是推进党建业务相融合。强化党建引领,在政治历练中凝聚出全院干警同心同向发展的“最大公约数”,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笃定前行。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通过组织干警观看警示片,参加红色主题教育、扶贫消费、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活动,让干警在耳濡目染中感受红色文化、爱国情怀。开展“党建+”活动,与社区结对共建,参与同城双创,带动干警学习干事创业热情、甘于奉献激情、服务为民真情,促进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二是狠抓能力素质提升。积极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化全员教育培训,依托网络课程、检委会专题学习、学习强国APP、检答网等载体,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新颁法律法规及检察实务学习。在绩效考核中树立实绩导向、贡献导向,激发工作主动性。常态化开展辩论、庭审观摩、业务技能培训,结合办案实际,搭建干警学习提升平台,不断提升干警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1人荣记个人三等功、1人获市检察院嘉奖,2人在市检察院业务竞赛中获奖,1人获评全省优秀公诉能手,在2020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十大业务考评中,我院有六项进入全市第一方阵。
三是全面织密“监督网”。从严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厌其烦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不断增强干警的规矩意识。强化司法办案监督,落实过问干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6记录报告制度,筑牢司法廉洁“防火墙”。主动走访联络省市县人大代表,邀请代表、委员走进检察机关,全年共邀请代表、委员43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庭审观摩等活动。举办主题新闻发布会1次,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加强与社会公众互动联络,在12309中国检察网上公开法律文书718份、重大案件信息17条、程序性信息1230条。
各位代表,一年来,鄱阳检察工作取得的进步与县委的领导和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密切相关,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密切相关,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的思路有待进一步拓宽;二是“四大检察”工作有待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三是队伍专业化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落实改革举措还需进一步深化、实化。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短板、强弱项,鼓足干劲,砥砺前行,努力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书写好新时代检察答卷。
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
我院2021年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深悟透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断提升鄱阳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以高度的政治、法治、检察自觉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为全面建设现代化大美鄱阳和“十四五”顺利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具体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把政治建设抓得更紧,在政治强检上取得新成果。始终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各项检察职能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落细,牢牢把握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六个最根本”7基本要求,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各项检察工作,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为将我县打造成鄱阳湖东岸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是要把服务大局抓得更实,在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成效。围绕县委决策部署,争当服务发展标兵,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落实“六稳”、“六保”司法政策,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全力维护法治营商环境。 深刻把握疫情发展形势,深入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检察智慧、检察力量扎实做好各类矛盾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助推全县“十四五”开好局。
三是要把法律监督抓得更准,在检察产品质量上取得新提高。深化落实“案—件比”8质效评价标准,注重发挥业绩考评“指挥棒”作用,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牢固树立“少捕慎诉”理念,降低逮捕率和审前羁押率,积极践行 “双赢多赢共赢”等新时代检察理念,做好“两项监督”9工作。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充分履职,突出抓好保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等重点领域工作。
四是把司法为民抓得更细,在守好为民初心上取得新发展。加大惩治教育、医疗、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力度,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从重从快惩处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特别是我县频发的电信诈骗类犯罪;发挥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作用,对检察环节的贫困当事人做到“应救尽救”,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认真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三个月实体回复要求,积极推进信访积案清理,办好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发挥公开听证化解疑难复杂案件的作用,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
五是要把队伍建设抓得更严,积极在强基固本上取得新提升。强化党建引领,丰富组织生活内容和形式,不断加强政治思想和执行力建设;开展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在“严”的主基调下抓实全院党风廉政建设,筑牢管理约束防线,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围绕专业化目标,重点培养一批理论深厚、业务精通的办案能手、骨干人才,推出先进典型人物,引领和带动鄱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号角声声催征人,牢记使命在担当。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和本次大会的决议要求,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在新起点上奋力开创鄱阳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开启鄱阳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向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献礼!